改革试点初显成效
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在各地工商实践中已有探索。2009年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在法律、行政法规的框架内和职责权限范围内,支持北京中关村、上海浦东、福建平潭、广东等地先后开展统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
早在2009年,上海就先行先试探索“零首付”等企业登记制度创新,率先推出高校毕业生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集中登记、筹建登记等政策措施。
今年,青岛市制定相关改革方案,放宽企业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范围,对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下的有限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企业设立的首期出资零首付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截至今年9月,青岛市各类市场主体达到54.9万户,同比增长4.3%;新登记个体工商户35.1万户,同比增长10.4%。
广东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力度更大。佛山市顺德区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与实缴备案相分离,允许“零首期”成立公司;深圳改革现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今年1—9月,全省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80.50万户,其中新登记各类企业24.76万户,同比分别增长21.90%和30.57%。
失信成本提高了
“创业成本过高,往往成为小微企业创业或科技创新型企业的绊脚石。”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光进认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从多方面放宽了注册资本条件,有利于降低企业注册门槛,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注册资本多少与公司实力密切相关,过去用行政手段划定注册资本最低限度,存在的问题不少。”王光进说,比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不利于激发创业特别是大学生创业和小微创新科技企业发展,而部分公司为达到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也存在虚假投资。“此次改革取消了注册资本的相关限额,让公司根据自身实力来登记,有多大实力做多大生意,其实是把选择权交给了市场主体,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特别有利于一些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的发展。”
王光进认为,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将最大程度降低企业资本运营成本。“过去公司在注册时就要将注册资本全部缴纳,成立之初存在一定的资金闲置,特别是对于一些注册资本要求高的企业,资金闲置的成本更高。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公司可以自主决定缴纳时间和期限,对于企业节约闲置资本,合理利用流动资金具有重要意义。”
“注册资本登记的重点在于向社会公示,但过去查询公司注册资本信息尚存在一定困难。”王光进认为,此次改革注重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对推进企业诚信建设意义重大。“让该进来的公司都能轻松注册,然后将注册信息透明化,企业失信将上‘黑名单’,宽进严管的管理方式将倒逼企业加强自律,形成诚信经营的市场秩序。”
对监管提出更高要求
对于创业者来说,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意味着创业“门槛”的降低。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看来,“宽进”的同时更要“严管”。“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言不是监管职责的弱化,而是对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张茅认为,今后应重新划分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既要明确许可审批部门的审批责任及监管责任,也要明确登记部门的工作配合责任,切实将“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推动政府管理方式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规范监管行为,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原则,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夯实监管基础,为建立更加科学高效、便民服务的市场主体登记监管体系和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监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等手段,构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发挥行政、司法、社会组织和企业自身的作用,形成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主体自治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新格局。 (记者 成慧)